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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開始騎車到現在也一年了。
想當初騎車的主要原因不只是因為滿18歲了想騎車而已,
還有可以省時間又省公車錢。
可是由於昨天我家小DIO又發不動加上車燈不亮第N度送修後,
我覺得我要仔細想想騎車這件事....
我換算過,當初坐公車用車票,懶的坐公車我就騎腳踏車。
現在騎車一個禮拜至少加2次油(我家DIO吃油吃很兇...)
然後這一年我被開了2次罰單$1200
被拖吊2次$1600
車壞掉換了5次火星塞2條皮帶還有其他不知名物體$2500
弄丟了2個大鎖、弄壞一個安全帽一支太陽眼鏡3副手套2件雨衣無數個口罩$2000
另外有出車禍給瘋婆免得大鬧學校的閉嘴費$1000
被排氣管燙到醫藥費還有其他之類的也要包含進去....
看了上面類似明細的東西後,
我覺得騎車後花更多錢了....
説有省時間?
以前坐公車3.40分鐘我可以讀書睡覺,
現在只會睡過頭讀不到書然後被記N個遲到扣分。
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不划算阿!
還是弄台腳踏車來騎好了,
不用花亂七八糟的錢,隨便停哪都可以
被偷走3台也比我這一年花的錢還少....
出車禍除非我有辦法撞死人不然千錯萬錯大概都不是我的錯。
不過在這之前
我必須把睡過頭的壞習慣先改掉才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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